7.1 ABSL-1试验室
除达到6.1的需求外,还应满足下列规定:
建筑物内小动物设备应当与开放式的工作人员区域活动分离。
应安装闭门器,若有实验动物时要维持启闭情况。
若是有防臭地漏,应自始至终自来水或消毒液液封。
小动物笼舍的清洗应满足清理规定。
7.2 ABSL-2试验室
除达到6.2和7.1的需求外,还应满足下列规定:
出人口数量需设缓冲间。
动物试验室房门应具有可窗口,能够自动退出,且有适度的火灾报警系统。
为确保动物试验室运行与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,用以解决固体废物的灭菌锅应经过特殊设计方案,有效放置,提升维护保养;垃圾焚烧炉应经过特殊设计方案,与此同时配置补燃和销烟机器设备;环境污染的污水需要经过消毒处理。
7.3 ABSL-3试验室
除达到6.3和7.2的需求外,还应满足下列规定:
房屋建筑应该有满足条件的抗震性能,防蝇、防蛀、防盗系统。
由清洁区、半污染区和污染(动物饲养间)构成。污染带和半污染区中间需设缓冲间。如果需要,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中间需设缓冲间。
相对性户外大气压力,污染带为一60Pa(为名值),并和超净工作台等设备内标准气压保持安全有效压力差。维持定项气旋并维持各个区中间空气压力匀称。
房间内应配备人力或全自动消毒器具(如消毒喷雾器、臭氧消毒器)并配备充足的消毒液。
当室内有感柒小动物时,需戴防护面具。